關注身邊的受虐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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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的定義

關注身邊的受虐兒童

一般人對於受虐的瞭解,多半僅侷限於狹義的「捱打」,事實上,有許多不同的狀況都涵蓋在虐待的範圍裏。

兒童虐待4類型

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社工處主任藍元杉指出,兒童虐待有4種類型:

1.身體虐待(約36%)

是指照顧者對兒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體傷害,而導致其死亡、外型損毀、身體功能損害或喪失,或是讓兒童處於可能發生上述傷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過度及不符合年齡、不適合情境的管教或懲罰。

2.精神虐待(約4%)

包括辱罵、恐嚇、威脅、藐視、排斥兒童,或是持續對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別待遇;對兒童的福祉漠不關心,而導致或可能導致其身體發育、智能、情緒、心理行爲及社會…等各方面發展產生明顯的傷害。

3.疏忽(約26%)

因無知、無意或有意不加註意,而忽視兒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顧不當,使兒童的身心受到傷害或可能受到傷害。

爲何受虐?被誰虐?

常見虐待兒童的原因有哪些?施虐者又是誰?

父母施虐比例居首!

雖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令人遺憾的是,根據民國100年內政部兒童局統計數據顯示,在施虐者的統計報告上,比例最高的竟然是父母(養父母),佔了超過半數以上;其次依序爲親戚、照顧者、同居者和機構。

缺乏親職教育爲主因

藍元杉主任指出,在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中,施虐因素以「缺乏親職教育知識」所佔的比例最高,佔44%;其次依序爲婚姻失調、貧困、酗酒及藥物濫用、失業、精神疾病、人格違常、童年受虐經驗與迷信。

這些數據在在顯示,加強照顧者的育兒親職觀念是迫在眉睫的課題,讓照顧者養成良好的教養習慣和照顧方式,才能避免兒童受虐的憾事一再重演。

兒童過動氣質需留意

每個兒童的天生氣質不同,藍元杉主任提醒,氣質上較爲過動的孩子,在研究數據上也顯示,比較容易遭受不當管教或其他虐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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