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效的婚內協議書

本文已影響1.2W人 

最有效的婚內協議書,俗話說職場入戰場,而且在現在社會競爭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們需要有能力和技巧去解決一些問題才能更好的存活於職場,更加的優秀,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職場中遇到的問題最有效的婚內協議書

最有效的婚內協議書

最有效的婚內協議書1

有效的婚內協議書應包含

1、夫妻雙方的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等個人基本信息。並上雙方的結婚時間、子女個數、離婚原因。

2、明確夫妻雙方婚內共同財產的種類、名稱、單位數量、價值、現狀等,並解釋其歸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房屋所有權、汽車歸屬、存款、股權、債務情況、生活支出、受讓財產)要明確到各項物件,例如房屋面積,房屋內傢俱歸屬等等。

3、夫妻雙方今後關係存續期間財產的歸屬。

4、婚內共同債務情況以及歸屬。

5、闡述婚內夫妻雙方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權利以及需要履行的義務。

6、婚內協議書的生效、撤銷以及違約的相關約定。

需注意的是:

以下三種情況出現在協議書上可能會被認定無效:

1、把夫妻雙方的某一部分財產歸爲子女所有。由於這部分財產並沒有落入兒女手中,在現實中會存在較多爭議。

2、把房產等不動產從屬於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財產約定爲婚內財產,卻沒有辦理任何產權歸屬手續的,同樣屬於一種尚未完成的行爲,在現實中同樣會存在爭議。

3、提出離婚的一方將不擁有財產:這一類的約定違背了婚姻雙方的自由權利,將會被認定爲無效。

最有效的婚內協議書2

婚內協議書應當這樣寫纔有效

1、男女雙方的個人信息,包括雙方的姓名、性別、民族和身份證號碼;2、雙方對哪些財產需要達成協議,應當將約定的財產全部寫清楚,未寫明的,應當按照法定原則處理;3、雙方對財產作出何種約定,雙方可以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