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十大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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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十大注意,隨着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教育水平也在不斷提高的,安全用電知識這一塊也納入的學生的課堂中,能夠有效的預防事故的發生,小編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安全用電十大注意。

安全用電十大注意

安全用電十大注意1

一、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用電必須報裝,線路的架設和設備的安全必須符合供電部門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規程的要求。

二、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如因違犯此規定發生設備損壞和人身觸電死亡事故,要追究指派者的法律責任。

三、嚴禁金屬外殼接地裝置的用電設備投入運行。低壓用電設備(包括居民照明用電)應裝漏電保護開關。

四、嚴禁在高壓電力線下修建房屋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廣播線、電話線、閉路電視線不得與電力線同杆架設或混設。

五、嚴禁私設電網和一線一地用電。一切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安全措施並有專人負責。用電完畢必須立即斷電拆除。

六、嚴禁帶電移動電器設備和修理電氣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車間、倉庫的用電應符合安全要求。

七、嚴禁約時停、送電。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

八、嚴禁用鋁線、鐵絲等代替保險絲。裝置保險絲時,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程要求。

九、嚴禁電視天線架靠近高壓線,並應考慮天線架倒塌時應與高壓線有2米以上的距離。

十、嚴禁現場搶救觸電者打強心針。搶救觸電者應就地進行正確的.人工呼吸法搶救。

安全用電十大注意2

安全用電措施:

非持證工人不得隨意亂動或私自修理生產中的電氣設備。

工人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電氣設備不得帶病、帶故障運行。當電氣設備異常運行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按操作規程規定程序停止設備運行。

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認爲有電,不要盲目觸及。

電氣設備(含電動工具)必須有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措施,要經常檢查,保證連接的牢固可靠。

非有關人員不得移動電氣設備上的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和臨時設置的安全遮欄。

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工人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銷必須保證安全完好,不得有破損。

需要移動照明燈、電焊機、潛水泵等固定安裝的電器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再移動。

鉗工臺、機牀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和作業行燈電壓一般不能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溼場所使用的行燈電壓不能超過12伏。

雷雨天時行人要遠離高壓電杆、鐵塔、避雷針。當遇到高壓電線斷落時應遠離20米之外,如果已在20米之內,要單足或者並足跳離危險區。

發生電氣設備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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