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費由誰負擔

本文已影響2.95W人 

仲裁費由誰負擔?隨着國家普法的節目越來越多,大家對法律的相關知識也瞭解的越來越多,現在參加工作的人們,都學會了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有的朋友在遇到一些事情,需要請律師請工作人員仲裁的時候,很多人會疑問仲裁費由誰負擔呢?

仲裁費由誰負擔1

仲裁庭在仲裁裁決中或在案件結案時,有權對仲裁費用的最後承擔作出決定。

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方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仲裁庭根據當事人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其各自應當承擔的仲裁費用的比例。

仲裁費用如何收取

仲裁費用按照雙方爭議金額的大小按遞減比例收取仲裁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辦法》的規定,經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確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申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最後一日遇節假日順延)預交仲裁費。

原則上,仲裁費不能減免。確有困難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最多可以緩交一半,但須在開庭前交清。

如果不預交,又不申請緩交仲裁費的,視爲撤回仲裁申請。申請人到財務室交納仲裁費的,現金、支票均可,也可以通過銀行轉帳。

什麼是仲裁費用

仲裁費用是指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應當交納的一定費用。

仲裁費由誰負擔

包括:

1、案件受理費。用於給付仲裁員報酬、維持仲裁委員會正常運轉的必要開支,由申請人或反請求人在提出仲裁申請或反請求時按照仲裁案件受理費表的規定預交。

2、案件處理費。包括:

(1)仲裁員因辦理仲裁案件出差、開庭而支出的食宿費、交通費及其他合理費用;

(2)證人、鑑證人、翻譯人員等因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費、交通費、誤工補貼;

(3)諮詢、鑑定、勘驗、翻譯等費用;

(4)複製、送達案件材料、文書的費用;

(5)其他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合理費用。第(2)、(3)項規定的案件處理費,由提出申請的一方當事人預付。

仲裁費由誰負擔2

仲裁庭在仲裁裁決中或在案件結案時,有權對仲裁費用的最後承擔作出決定。

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方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仲裁庭根據當事人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其各自應當承擔的仲裁費用的比例。

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經仲裁庭調解結案的,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各自承擔仲裁費用的比例。

仲裁庭是怎樣組成的?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可以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仲裁費由誰負擔 第2張

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委員會應當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仲裁中的仲裁員與律師有何區別?

在仲裁中,仲裁員的身份類似於法院的法官,其職責時依據事實和法律以及公平和合理的原則來審理案件,分清是非,並對爭議事項作出裁決。

所以仲裁員應當是獨立的和公正的,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也不從任何一方收受報酬。

仲裁員審理案件的報酬由仲裁機構支付。

仲裁中的律師身份與仲裁員迥異。律師是代表仲裁中某一方的利益,其工作是爲該方提供律師意見,準備和提交證據,參加仲裁庭的庭審,向仲裁庭陳述意見並同對方當事人進行辯論。

律師代表的其委託人的利益,並向其委託人收取代理費。

仲裁費由誰負擔3

經濟仲裁費用標準的內容如下: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財政部頒佈的《關於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鑑證費收費標準及其使用範圍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按下列標準收取:

(一)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20元的經濟仲裁費用;

(二)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的經濟仲裁費用;

(三)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的經濟仲裁費用。

仲裁費由誰負擔 第3張

仲裁費用收取的標準是多少?

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納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納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納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納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0.5%——1%交納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