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單身生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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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單身生育內容,當今社會上也是存在一些單身生育的情況的,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對於這類比較特殊的人羣,法律也有着一定的規定,爲大家分享新婚姻法單身生育內容。

新婚姻法單身生育內容1

一、單身生育的法律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法律沒有單身生育的規定,法律術語叫未婚生育,未婚生育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權利是一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新婚姻法單身生育內容

二、子女撫養權歸屬判定原則

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標準,以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爲原則,司法實踐中,一般有以下標準: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新婚姻法單身生育內容2

一、新婚姻法非婚生子有哪些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1、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一般來說,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2、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一般按照所造底撫養費繳納標準進行繳納。如果在當地沒有戶口,也就是說戶口還在原住地,如果也不在現住地上戶的,可以按照居住的進行繳納。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3、如果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時沒有被相關部門發現,未按時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爲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對於這類人羣,一般來說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零點五倍至兩倍繳納社會撫養費;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4、當事人的社會撫養費只需繳納一次,也就是說,如果你在一個地方繳納過社會撫養費,在另一個地方任何人都沒有理由要求當事人再次繳納。一般來說,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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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婚生子應由誰撫養

非婚生子女應該由誰撫養?法律要求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應遵循這樣一個原則: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同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應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撫養教育的義務。實踐中,有這樣幾種情況: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實際撫養,即與生母共同生活,那麼,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負擔多少、負擔的方式,應根據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經濟狀況,先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訴請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強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撫養義務。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與他人結婚的,若繼父願意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的',則生父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可酌情減少或免除。若繼父不願意負擔,則生父應支付的撫育費不能減免。

(三)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將孩子送與他人收養時,那麼孩子與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這時,非婚生子女由養父母撫養,其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負擔撫養義務。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實際撫養子女時,可與子女的生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法院作出處理。法院應根據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並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確定由何方撫養。

在非婚生子女有識別能力的情況下,還應徵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見。若法院審查後確定由生父實際撫養非婚生子女,那麼,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應負擔該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三、非婚生子有分財產的權利嗎

要知道私生子是否有分財產的權力,首先要明確私生子女享有哪些權力。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稱爲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有同樣的權利與義務,他們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首先,非婚生子女有權要求從父姓或從母姓,有權要求生父或生母給付生活費、受教育費,有權要求繼承生父或生母的遺產。當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給他人造成損害時,其生父母也同樣有義務爲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非婚生子女對於其所有兄弟姐妹來說,有監護權或被監護權,即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權要求其年長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擔監護職責,當他們給他人造成損害時,其年長的婚生與非婚生兄姐有義務爲其承擔民事責任。

綜上所述,非婚生子女是有繼承財產的權力的。

新婚姻法單身生育內容3

一、2022年未婚生育新政策

非婚生子社會撫養費的標準(以生育行爲發生在現居住地爲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應當責令其補辦結婚登記。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2017年我國已放開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條件的依然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4、社會撫養費只繳納一次即可,不限地區。

5、如需繳納社會撫養費,那麼夫妻二人都需要繳納而並非一人繳納即可。

由上我們可知,國家雖然放開了二胎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開二胎政策的放開條件,對於不符合二胎的生育條件或發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繳納相關的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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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撫養費與子女撫養費的區分

1、產生原因不同。

社會撫養費是未婚生育或不符合生育條件的超生所要繳納的費用,而子女撫養費是子女的父母在離婚時,未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支付給子女到成年所需的撫養費用。

2、支付方式不同。

社會撫養費是一次性繳費,而子女撫養費可以選擇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選擇分期支付。

3、支付的主體不同。

社會撫養費的支付主體是需要繳納支付撫養費的夫妻兩人,而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對象是子女父母中未直接撫養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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