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狠的要賬方法不違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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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狠的要賬方法不違法有哪些,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糾紛或問題,因此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爭端,維護雙方利益。下文分享最狠的要賬方法不違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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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支付令,請求法院督促對方還款。費用很低,速度最快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

該種追債方式不需要通過起訴,就能獲得人民法院對債權人請求支持;且在此程序中,法院不審查雙方當事人的爭議,處理時效較短具有強制執行力。

即,債權人只需要提供關於雙方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證據,法院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就會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必須向債權人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逾期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迫使對方主動和解

訴前財產保全,也稱爲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

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包含查封、扣押、凍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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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通過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可以防止債務人爲了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爲後續判決、裁決的執行提供有效保障;也可以迫使債務人主動和解,短時間內追回債務。

比如,債權人若申請法院凍結了債務人的對公的賬戶或主要賬戶,會在一定程度上給債務人的生產、生活、營業等造成不便。此時,債務人很可能主動聯繫債權人,提出與債權人進行了私下和解。如果在和解過程中,雙方仍然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根據雙方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注:訴前財產保全並非起訴或仲裁的必經程序,但爲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建議債權人掌握其財產狀況後申請保全。

三、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或調解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各種關係的總和。

對一些較爲複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很難解決的債務糾紛,債權人可以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糾紛,因爲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即,在出現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或幫助雙方調解。

若訴前申請了財產保全,債權人應當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提起訴訟;若超過上述時效未提起訴訟的,法院會解除保全,債權人將面臨債務人轉移財產的風險。

四、根據仲裁協議,請求仲裁機構依法裁決

仲裁是指當事人雙方根據此前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

仲裁活動和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其裁決結果具有強執行力,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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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存在有效仲裁協議的前提下,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向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此前申請了財產保全的,債權人應當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若超過上述時效未申請仲裁的,法院會解除保全,債權人將面臨債務人轉移財產的風險。

五、部分費用,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

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後、終審判決作出之前,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對方當事人向申請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其他財物,或者實施或停止某種行爲,並立即付諸執行的一種程序。

其範圍主要包括: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需滿足條件如下:

(一)當事人之間事實基本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生產經營的;

(二)申請人有實現權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請人不預先實現有關的權利,則其生活或生產就會遇到極大的困難;

(三)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請,案件的訴訟請求屬於給付之訴;

(四)被申請人有履行的能力。

六、申請法院對債務人強制執行

申請執行,是指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如民事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支付令等,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在對方拒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即,若債務人不履行支付令、生效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所確定的還款義務,債權人還可以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達到追回欠款的目的。

七、申請被執行人不誠信上網。進行限高消費。

八、申請被執行人破產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歇業不清算,股東依法要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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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萬事先協商!

先將就一個以理服人!

遇到欠錢不還,首先可以儘量心平氣和地與對方友好協商,適當放寬還款條件,及時清償。如果對方的確有困難無法及時還款,雙方可以簽署《還款協議》,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並約定如果對方到期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簽訂這樣的還款協議,要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而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議條款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討債時間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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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招:欠款催收函

向對方發出欠款催收函也是一種有效解決方法。

1、有效中斷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法規定,欠款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即在還款期限屆滿兩年內,債權人沒有向債務人催款,法院不再保護。但按規定,欠款催收函作爲催款通知,具有中止訴訟時效的法律效力的,這樣可以延長訴訟時效,讓債權人可以靈活決定起訴時間。

2、欠款催收函表明債權人已經履行了相應告知、給予合理期限的義務:按規定,債務人逾期沒有還款,債權人一般應該履行通知義務,並給予合理期限,之後債務人仍未還款,纔可以起訴債務要求還款。

3、欠款催收函是一種快速、實惠的欠款催收方式:欠款催收函是很正式的欠款催收方式,如果聘請律師出具更加專業的欠款催收函,會讓債務人更慎重地處理,可以有效提高還款的可能性。

第三招:訴訟

法律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已經嘗試了各種方式對方仍然拒絕還錢,那麼只能選擇訴訟這條法律道路了。

但是提起訴訟之前,記得先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或事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比如賬戶、房產、車子等,以防止對方轉移財產,保證當事人在訴訟獲勝後可以及時拿回錢款財物。

不過,這一步並非必要的流程,如果無法提供對方的財產證明,或者欠款金額不高對方有明確的償還能力,可以省去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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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登門協調。

我們可能直接上債務人的家裏,可以先協調一下,如果和債務人協商結果良好,當然是最好的結果;

當債務久催不還的時候,上門討債的時候可以當着債務人鄰居的'面要債,這樣債務人自己本身也會在面子上過不去,鄰居也站在我們的角度,債務人就會有壓力,識趣的人就會還款了。

第二,聚會場合提醒還款。

假如你和債務人一起聚會,可以藉着這次聚會提醒他還款,這對那些遲遲拖着欠款的人還是比較有效的。但是提醒的語氣也不要盛氣凌人,儘量做到禮貌提醒,得到更多人的同情和支持,已達到催債目的。

第三,喜慶場合提醒。

可能在這種氛圍比較高興的場合,提醒別人還錢有點觸黴頭。但是根據心理學理論,人在快樂的時候會更大方,更容易履行自己的承諾。當債務人有喜事時,我們不僅可以祝賀他,還可以藉此機會提醒他應該還錢了,如果他高興,他可能會還錢。

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收債的語氣和態度,不要抱着給他找麻煩的心態。否則,不僅拿不回欠款,還會影響你們之前的關係,不利於催收。

第四,債務人遇難時再拉他一把。

例如,債務人失業,或者經濟遭受重大損失,如果你有能力幫助他找到一份新工作,你可以從他新工作的薪水中扣除他欠你的錢。如果你沒有能力幫助他,或者他已經到了無法振作起來的地步,如果他現在還有資產,你需要跟他簽署了一份債務協議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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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不能拿走他的資產,但我們必須確保,如果有一天他變賣了這些資產,所得的錢會用來償還我們的債務。如果你不做這種保護,總有一天,他的資產可能會變成別人的,到那時後悔就真的晚了。

第五,利用市場新模式挽回損失—債權置換。

當我們遇到欠款無法追回,通過法律手段最終還是無果的情況,可以通過債權置換,不但不違法還能及時止損,只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務費。

大多數人聽說債權置換也會認爲是騙子,還要支付服務費,不但不相信,還不願意支付服務費,其實這點服務費比起要不回的欠款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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