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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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現在離婚的情況越來越複雜,而且現在社會上全職太太的被離婚率達到了總離婚率的三分之一。對於離婚的相關條件也越來越模糊,以下分析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

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1

第一、老公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你不上班,天天就知道花我的錢”?

真是同一個世界,同一個老公!

以後如果您的老公再說這句話,直接告訴他:“這不是你的錢,而是我們的錢”。

民法典說得很清楚,夫妻婚後收入屬於共同財產,婚後老公的收入,自然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妻子的一半。

全職太太花自己的錢,理所當然,理直氣壯。不要覺得他掙的錢你就低人一等,是你的全心付出,才換來了他在外面安心的上班。大家都是平等地付出,不要被電視劇裏的那些橋段誤解了,我們生活在現實中。

第二、全職太太被離婚,可要補償

當了十幾年的家庭主婦,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卻被老公嫌棄“人老珠黃”提離婚。很多全職太太覺得很委屈,自己操持這個家這麼多年,沒有時間護膚,沒有時間美容,每天就是照顧家裏老小,最後還被離婚了。

太憋屈!所以不能讓步,如果對方提出離婚,一定記得要補償,關於這點民法典也說得很清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雖然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賠償金額,但是我們已經有了判例,支持5萬元。

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

很多人可能會說,操勞十幾年纔給5萬元,也太少了!

5萬元對於現在的消費水平來說,是非常少!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這是法院第一次,用實際的行動把法條落實到實處,非常的難能可貴!

有了第一次的5萬元,以後法院可能就會支持50萬元。所以如果您遇到了這種情況,一定要提這項補償要求!

第三、對方行爲不檢點,離婚時全職太太可多分財產

吃着碗裏的看着鍋裏的,如果老公不檢點,離婚時記得做這3件事,民法典也說得很清楚

1、如果對方有不檢點行爲,離婚的時候女方可以多分財產,甚至可以主張對方不分財產,這點毋庸置疑,民法典會保護你,法律也會照顧你。

2、如果你發現對方在還沒離婚的時候,給了小三錢和房子,別擔心,這些你都可以小三要回來,而且是理直氣壯!

因爲只要你們沒離婚,那雙方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對方私自把你們的財產隨意給別人,你有權利要回來。

3、如果你發現對方在離婚之前,開始悄悄地轉移、隱蔽、揮霍財產,離婚的時候可以完全可以主張對方不分財產。法律對這點完全持支持態度!

第四、離婚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

到現在還有人問我,對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再說一次,離婚不需要對方的同意,提出離婚是你的權利,只要符合離婚的條件,不需要對方同意,法院自然會判你們離婚。這點一定要弄清楚。

而且現在全國各地都可以網上立案,甚至可以網上開庭,開庭的時候都不用和對方面對面的溝通!

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2

一、家庭主婦離婚怎麼分財產?

家庭主婦離婚分財產的時候也應該是按照平等原則進行分配的。

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家庭主婦離婚可否要求家務補償

家務經濟補償的前提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只有雙方約定婚內所得歸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纔可能影響其個人財產的增加。

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 第2張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如果夫妻婚內所得沒有約定歸各自所有,則依法按共同財產對待。如果一方對財產的增加有特殊貢獻的,只能在財產分割時給予照顧,但這不是家務補償。

三、家庭主婦可以要求誤工費嗎

家庭主婦爲家庭提供的勞動也是有經濟價值的,她從事的家務對於其他正常務工的家庭成員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其無法正常從事家務,其連鎖反應是,丈夫和孩子都受到影響。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四、夫妻共同債務怎麼認定

下列債務應爲夫妻共同債務:

1、以夫妻雙方名義共同借款,不管該借款用於一方個人使用,還是用於雙方共同使用,均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2、以夫妻一方個人名義借款,但所借款項確係用於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只要對方承認或債權人能夠證明即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關係惡化雖然分居,但一方確因履行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義務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4、因從事合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負債務,不管是夫妻一方經營,還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該債務均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5、因從事非法經營或禁止性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負的債務,如果該活動由夫妻雙方共同參與經營,或雖由夫妻一方進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對的,則此類債務亦應作爲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3

家庭主婦離婚有什麼補償

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予補償。家庭主婦全職照顧家庭、不外出工作,對於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爲了保證婦女的權益,法律規定,在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沒有約定財產所有制的情形下,離婚時,家庭主婦本身就可以得到一半的財產,其對家庭的付出已經得到了相應的對價。因此,法律沒有規定在沒有約定財產所有制情形下的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家庭主婦離婚了該怎麼辦 第3張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

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的,還可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方有下列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只要具備這些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離婚時受害方就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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