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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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違約金是當事人籤合同時,一方違約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懲罰性賠償數額一般爲商品價款的三倍,那麼一起來看看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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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懲罰性違約金賠償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規定懲罰性違約金賠償的比例不得超過實際損失的130%,懲罰性違約金,是固有意義上的違約金,又稱違約罰。此種違約金於違約時,債務人除須支付違約金外,其他因債之關係所應負的一切責任,均不因之而受影響。債權人除得請求違約金外,還可以請求債務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

人民法院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調整過高的違約金時,應避免絕對地按照固定比例調整那種“一刀切”的簡單做法,防止機械司法造成以偏概全,掛一漏萬等實質不公平結果。對於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所約定的過高於違約所造成損失的違約金或者極具懲罰性的違約金條款。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爲‘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綜合衡量以下多種因素予以調整:

1、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爲衡量違約金是否過高的最基礎、最重要的標準,該因素要求人民法院應當查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2、應考慮合同的履行程度,我國《民法典》對此雖未明確,但可以認爲《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所包含的該種因素,顯然,幾近履行完畢的合同與尚未履行的合同,違約所造成的結果有較大區別;

3、應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違約方是惡意違約還是過失違約,直接決定違約金的補償性和懲罰性功能的此消彼長。《民法典》分則以諸多單行法規中特別規定違約責任過錯責任的場合,無疑應當將過錯作爲違約金成立的要件。在違約金過高的場合,由於懲罰性違約金的目的在於給債務人心理上製造壓力,促使其積極改造債務,在債務不履行的場合,表現爲對過錯的懲罰,因此債務人的過錯自應成爲懲罰性違約金的要件。

4、人民法院應當考慮當事人締約時對可得利益損失的預見(預期利益)、當事人之間的交涉能力是否平等(締約地位強勢)、是否使用格式合同條款、是否存在過失相抵、減損規則以及損益相抵規則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綜合衡量。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

二、違約金上限

1、違約金可分爲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

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2、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比例,雙方都接受就行。違約金的比例規定要看具體的內容,如開發商延期交房,其違約賠償爲萬分之二;買方違約,定金不能收回,賣方違約加倍返還定金等。一般涉及到開發商違約的內容,賠償的比例就較低。

司法解釋中的“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應該是對《民法典》違約金過高的一個註解,而不是對違約金比例的'規定。

由於在經濟生活之中,一方違約的情形是十分常見的,故此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各方爲了使得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一般都會與對方約定需要支付的違約金。一旦違約情形發生,沒有履行自己義務的一方民事主體,無疑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的。

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2

一、違約金和懲罰性賠償金怎麼計算

1、合同違約金由當事人在合同中自行協商約定,按約定計算,但約定過高或者過低的,可以申請減少或者增加;

(1)、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2)、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2、懲罰性賠償,依據具體類型計算;

(1)、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商標侵權賠償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2)、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支付造成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3)、侵權人違反法律規定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嚴重後果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賠償數額限,依據環境污染情節確定。

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 第2張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爲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爲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爲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屬於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燬;對主要用於製造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燬,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得在僅去除假冒註冊商標後進入商業渠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形式有哪些

違約責任形式是違反合同的一方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包括:

1.實際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實際履行的責任,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違約方履行或者請隸人民法院強制違約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一方違約時,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採取各種措施以避免或減少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3.賠償損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4.支付違約金。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或者法律規定有違約金時,當事人一方有約定或規定的違約行爲,就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3

一、懲罰性違約金賠償規定是怎樣的?

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爲了保護消費者並約束生產者和經營者,確定了懲罰性賠償。這些懲罰性賠償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具體分爲三個級別,分別是兩倍賠償、三倍賠償以及十倍賠償。十倍賠償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別規定,因爲食品安全比一般消費品更爲重要,因此食品安全法提高了懲罰性賠償。

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標準 第3張

二、懲罰性賠償的社會基礎

法律是爲社會服務,是來源於社會的需要,所以當法律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時,我們就必須對法律進行修改或者移植新的法律。

懲罰性賠償從產生到發展都是和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現狀密不可分的。由於目前我國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些社會關係仍未理順,尤其是市場經濟尚有一些部分不夠完善,使得我國民事生活中惡意侵權案件存在很多,商業行爲中存在很多如欺詐等很多伴隨着私人受害的公共侵權的違法行爲。比如惡意毆打他人;假冒僞劣商品氾濫;產品責任事故和藥品安全事故頻發;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等等。

三、懲罰性賠償和補償性賠償的區別是什麼

(一)懲罰性賠償考慮了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主觀動機、財產狀況以及通過不法行爲是否獲利等因素。尤其是當侵害人主觀過錯較爲嚴重, 動機惡劣、具有反社會性和道德上的可譴責性的時候。

(二)通過懲罰性賠償使侵害人受到了應有的制裁,起到了撫慰受害人的作用,能夠消除其報復的心理。

(三)懲罰性賠償兼具了特別與一般的預防功能,即通過對侵害人的威嚇作用,對侵害人自身以及社會一般人產生預防作用,降低類似侵害他人權益的不法行爲的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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