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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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爲了規範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爲,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着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採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2、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後,方準覆蓋。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製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後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1、剩餘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乾淨;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乾淨;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誌牌。
2、安全警示標誌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 現場的人員易於看到。
3、各種安全標誌設置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並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誌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誌牌要求,愛護安全標誌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爲要堅決制止,並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菸、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乾淨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並有明顯標識,不得隨便擺放。
8、使用電動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危險項目、危險環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10、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合同和規範執行,把好材料質量關。
11、現場嚴禁吸菸和使用電爐、電熱器及明火,人走燈熄。
12、施工現場電力系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嚴禁隨意亂搭亂拉線源,接線、安裝設施必須要有專業電工操作,非專業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1、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難於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並加強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2、凡使用臨時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批准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3、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迴檢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5、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准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藉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6、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後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等級給予行政處罰。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誌安全行駛。
2、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僱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後到項目部安全管理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誌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徵得門衛同意後,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後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後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儘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後、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准,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並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誌。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乾淨。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儘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築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僱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後方可僱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鑑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後補證無效。
17、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並處罰款200元。
1 總則
1.1 爲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覈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係,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牴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爲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爲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爲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並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並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並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覈,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並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並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製成標語牌立於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誌並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並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覈。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範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並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並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後一週的週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週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爲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週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並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採取臨時措施,並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瞭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爲藉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併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築物(或構築物)拆除以及結構複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並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後,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爲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並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菸室,吸菸人員必須到吸菸室吸菸。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佈置乾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並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採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後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並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於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並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着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准,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准私自佔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佈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並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爲本單位人員製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築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鬆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築物柱、樑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後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牆面,承包商應採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後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牆面,應儘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准後,應採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採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採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採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塗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採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並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並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並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佈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菸區,並應設置防護及標誌。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菸區以外發現吸菸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後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後應主動簽字並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爲××新建項目市政標段(基礎配套道路工程)。本工程分爲××路及××路兩條路,建設規模分別爲500米左右,路幅爲9米,均爲城市支路。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要制定改善職工勞動條件、預防傷亡及各類事故發生的安全生產目標及實施計劃和步驟。充分發揮主管生產的管理人員和職能組織的作用。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保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並使其成爲施工現場全體職工的自覺行動。各種安全規章制度由項目經理部發布。
(2)、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在施工操作的各類活動中,必須首先規範其行爲,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制約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技術措施按行業要求結合現場特點,滿足現場實際要求。正式開工前進行安全報監,接受安監站的監督。
(3)、安全檢查制度
工程施工前,首先確定安全檢查的頻率和定期檢查的時間。工程開工後,由項目經理組織,各職能部門、各施工區域有關管理人員參加,對施工現場每月進行一次聯合安全大檢查。各施工區域每週進行一次檢查,安全及作業班組管理人員現場每日進行一次巡檢查,並填寫相關記錄。
(4)、安全教育制度
教育的內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措施。在定期進行教育的同時,並注意結合情況的變化實行應勢教育。特別要抓好對民工的培訓教育,使安全操作防護技能成爲職工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對安全教育作出記錄。
(5)、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度
易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作業,必須具有相應的技能和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凡涉及以上或類似的作業,作業者必須經進相應專業培訓,並取得有效的資質證件,方能上崗。
三、安全生產責任
(1)安全責任目標
①本項目實行安全生產管理,即:一級管理由項目經理負責,次級管理由施工安全員和作業班組長負責,各作業點於專職安全員檢查監督。
②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專職安全員、施工安全員和作業班組長爲次要責任人。
(2)安全責任制
1)、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①項目經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衛生、防火工作,遵守國家法令,執行上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勞動保護全面負責。
②組織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並落實到施工過程管理中,把安全生產提到日常議事日程上。
③負責搞好職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員工作,組織檢查安全生產。
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方針,及時落實整改。
⑤發生工作事故,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上報上級部門。
⑥不準違章指揮與強令職工冒險作業。
2)、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①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
②根據工程不同特點,修訂和制定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③堅持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並召開有主管生產領導主持,由隊,組負責人蔘加的安全檢查工作分析會,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會議記錄。
④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參加年、季、月生產會議,並在上報安全工作情況,提出安全操作要求。
⑤經常深入基層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分析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找出規律,從生產技術管理方面提出改進意見或要求。
⑥對職工,民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組織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⑦根據上級指示,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月、季、年安全規劃。
⑧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的統計、分析、並按規定上報,對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⑨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險情,有權制止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3)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①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同時安排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作爲施工員本身的應盡職責,在施工中同時檢查各安全設施的規範要求和科學性,發現不符規範要求和科學性的,及時調整,並彙報安檢工程師或項目經理。
③施工過程中,發現違章現象或冒險作業,協同安全員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糾正,必要時暫停施工,彙報安檢工程師或項目經理,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④在施工過程中,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暫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實安全措施後,方準再施工。
⑤施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訴安全員和安全檢工程師或項目經理採取措施,協同整改,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四、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1、保證安全生產,施工中必須嚴格貫徹國家、省市和上級主管部門頒佈發的有關安全法令、法規和保護條例。爲保證安全生產,杜絕事故發生,須加強以下幾項管理:
(1)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爲主要負責的安全管理機構。項目部設安全管理委員會,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與檢查,把好安全關,消除事故隱患。
(2)工程開工前(包括每個單項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編制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細則,分發至各班組,進行學習、落實。嚴格執行班前活動制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後總結評比安全的“三班制”活動。每一工序開工前要制定詳細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並進行詳實的施工技術和安全技術交底,由安全管理委員會監督落實實施情況。
(3)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關鍵部位設置安全標誌。
(4)施工設備定期維修和保養,施工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和安全警示燈。加強夜間施工照明,設置安全柵欄。
(5)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安全大檢查,召開安全會議,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
①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要求,爲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③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④禁止在施工時和“嚴禁煙火”區內吸菸。配備急救醫藥箱以應對中暑、昏厥等突發事件。
⑤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備閘不準有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⑥嚴禁向溝槽內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期及清理支架上的雜物時,不準從上直接投擲到下面。
⑦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爲的浪費。
⑧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髒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章的制度,按照作息規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⑨講究衛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境、個人衛生;維護公共衛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髒水和亂倒剩飯剩菜。炊事員持健康證。
⑩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塗亂畫。節約用水和用電。
⑾多做好事善事,敢於向不良傾向作鬥爭,檢舉揭發壞人壞事。
(2)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①發生安全事故後,按照事故上報處理秩序,應在規定時間內將事故報千書面報告項目部安檢部及有關部門。
②在上報事故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施救,儘量減少經濟損失和事故影響。
③項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即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和車輛趕赴現場,組織調查和搶救,各職能部門按職責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及有關工作。
④根據事故調查情況,確定事故原國和事故定性,根據事故性由施工作業負責人寫出事故書面處理意見項目部安檢部。
⑤根據項目部安委會研究意見發佈事故通報。
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由職能部門督促搞好整改,整改措施及方案報項目部辦法室備案。
3、安全檢查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生產必須保”安全的方針,對安全施工進行檢查,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組長,專職安全員和各分項工程安全員爲組員。
安全檢查由安全委員會全休成員和施工班組安全負責人對所有分項工程進行安全檢查,施工員、施工負責人對分項工程安全檢查,每日安全例行檢查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在檢查中施工存在不安全隱患,安全施工不到位,應及時對其進行指出糾正,要求基進行整改,對安全意識不強作業班組進行教育,並下發整改通知單。
4、其它
(1)接受當地政府、業主和工程師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目標管理。
(2)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爲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抓好制度、落實責任,嚴格獎懲制度。各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施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安全生產責任是全員行爲,因此安全生產責任制要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作到橫向到位,人人有責任。
(3)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及項目經理部的安全檢查、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覈,取得監察部門核發的證件纔可上崗。開展安全教育與培訓,增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加安全知道,有效的防止人爲的違章行爲,減少人爲失誤。
(4)安全生產管理要作到工程技術與安全技術相統一,施工作業按相應標準實施,安全控制有力度,存在隱患及時消除。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並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項目開工前,所有施工項目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繫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1)建築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佈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築物牆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週一爲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並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於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並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後,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爲,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於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並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准後才能施工。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爲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爲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覈,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置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爲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菸;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屏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爲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爲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爲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溼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麪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爲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菸、禁火場所抽菸,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爲,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爲,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羣毆,鬧事等行爲,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爲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爲殘廢或可能成爲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爲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覈定的預計用工數,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註銷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施工安全守則
1、未帶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工地設定指定吸菸處,其它區域嚴禁吸菸。
3、工地嚴禁燒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遠離火源。
4、工地施工動工前,配電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機具用電必須配插頭、插座,否則不得動工。
5、嚴禁穿拖鞋上班,嚴禁長髮者、帶手套者操作機械設備,設備用畢要切斷電源。
6、射釘槍應上好專用防護罩,操作時帶好防護用具,嚴禁對人射擊。
7、施工現場的刀、斧、鋸等工具,應放在工具箱內。
8、嚴禁把東西放置在窗臺、陽臺上,嚴禁從窗口往外丟東西,以防墜物傷人。
9、施工中採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頂作業時,不得墊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寬度≥600mm的吊頂和重量≥2公斤的吊燈,吊櫃要用合格的膨脹鏍絲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動煤氣、液化氣、建築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準改動房屋結構。
13、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規範操作規程。
14、施工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隨時做防火、防盜等工作。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現場文明施工事關企業形象,每一個員工都要從我做起,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2、工地現場顯著位置懸掛《施工安全守則》《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3、上崗者需持證上崗,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流程、工藝質量和材料規範要求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優良,進度符合要求。
4、上崗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條例》,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5、現場原材料必須分門別類碼放整齊,專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現場文明衛生工作,嚴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須清掃施工現場。
7、施工過程中注意對成品的保護。
8、施工現場嚴禁賭博;嚴禁打架鬥毆;嚴禁私拿他人財物。
9、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要保持衛生間乾淨整潔。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誌。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誌,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誌。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後,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杆、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覈。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並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於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於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採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於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0.6m,小於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紮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並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1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1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12.4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並由電工解決。
1.1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1.12.6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1.13.1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1.13.2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1.13.3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1.13.4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爲,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1.13.5電箱安裝就位後,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並經電氣技術員同意,並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溼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在特別潮溼,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後應清除積水、積雪後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採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溼或焊工身體出汗後而使衣服潮溼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乾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1)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迴路時。 (3)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更換保險裝置時。
(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並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並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採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1.16下班後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並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乾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溼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於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於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於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於更換焊條。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 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採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於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並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 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並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採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
一、總則: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爲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範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爲主。
二、機械設備管理的臺帳檔案
1、項目經理部設備員負責所在項目經理部的機械設備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組織計劃》、《施工設備維修計劃》、《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機械設備臺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1)設備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設備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設備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設備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設備登記卡》、《施工設備購置申請表》、《施工設備報廢申請表》、《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施工設備驗收單》、《設備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設備配置計劃》、《施工設備檢修計劃》、《設備維修記錄》、《早期購置之不理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租憑合同》、〈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凡設備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生產科組織對設備狀況進行鑑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設備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爲設備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設備標識 1、設備標識應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爲“大、中型施工設備”、“小型施工設備”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將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設備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爲:“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檢查情況填入《機械設備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設備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設備的組織
1、凡屬新開工工程,項目經理部應先根據該工程實際情況編寫《施工設備組織計劃》,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批、備案。
2、項目經理部設備來源可分爲“新購、調配、自有、租憑”。
3、項目經理部需購置新的大、中型設備時,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配合項目經理部設備員填寫《設備購置申請表》,報項目經理部審批。項目經理部需購置小型施工設備可根據施工生產需要自行購置。
4、凡由項目經理部自行製作、改制的設備均要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進行評定審,評定合格纔可投入使用,並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自制簡易設備技術評定表》。
五、機械設備租憑
1、項目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設備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複印一份報生產科備案。
2、租憑設備進場使用前,由生產科施工設備監督員組織對其性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租憑設備的管理應納入項目經理部設備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
1、機械設備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生產科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檢察工作。
2、各項目經理部應聘任設備員,該設備員應具備機械設備基礎知識和一定的設備管理經驗。
3、機械設備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
4、機械設備使用的工作人員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設備性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
5、所有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超負茶運轉。
6、所有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按《設備保養規程》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帶病運轉。
7、機械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應認真做好《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及《設備維修記錄》。各項目經理部的設備員應經常檢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的填寫情況,並做好收集歸檔工作。
七、施工設備的保養、維修
1、施工設備的保養由項目經理部設備員組織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按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進行,並由操作人和設備員分別填入《設備運轉當班記錄》和《設備維修記錄》中。
2、《施工設備檢修計劃》由項目經理設備員部根據《各類機械設備保養規程》編制,並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覈、備案。
3、施工設備的檢修,由工地結合實際情況,按《施工設備檢修計劃》進行,日常維修工作由設備員組織進行,所有維修工作,設備員均要填寫《設備維修記錄》。
八、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
1、小型施工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由項目經理部按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標明行;項目經理部設備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2、大、中型設備進場後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設備驗收單》中。
3、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的安裝、拆卸工作應由專業隊伍來完成,並事先由選定的專業隊伍制定安裝、拆卸方案,報生產科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批。若拆裝工作由非本公司隊伍來承擔,應先由生產科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承擔拆裝工作。
4、大、中型施工設備的運輸,按《物資搬運操作規程》執行。
5、大、中型施工設備、工程設備安裝完畢後,應由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組織,按有關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驗收,並由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填寫相應的《安裝驗收記錄表》,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機械設備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做好保護工作,小型設備應清潔、維修好進倉;大型設備應定期(一般一個月一次)做維護保養工作。
2、工程結束後,所有機械設備應儘快組織進倉,進倉後根據設備狀況做好維修保養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機械設備,恢復使用之前應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試驗。
十、機械設備的報廢批准。
1、機械設備凡是屬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1)主要機構部件已嚴重損壞,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能耗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國家規定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且無配件來源的。
2、應予報廢的機械設備,項目經理部應填寫《機械設備報廢申請表》,送生產科施工設備技術監督員審查、備案。大、中機械設備要送主管生產副經理審批。
3、報廢了的機械設備不得再投入使用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爲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於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啓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性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瞭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後,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瞭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瞭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三、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和實際考覈,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
四、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後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後,方準上崗操作。
五、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着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後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六、採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採用“五新”後新的操作方法。
4、爲避免事故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採用“五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上崗操作。
七、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3、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班組應每週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後進行。
八、對工傷事故和久假復工的應從新進行安全教育。
九、安全管理幹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幹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年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並如實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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