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離職要看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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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離職要看具體情況大家知道嗎?有離職的想法其實是很正常的,因爲我們一直在與外界碰撞磨合,逐漸找到自己的目標,下面跟着小編一起來看看是否離職要看具體情況?希望對你有用!

是否離職要看具體情況?

是否離職要看具體情況?1

公司有一個大項目

很多人可能覺得公司沒有什麼主要業務開展,自己待在那裏沒有用武之地於是就考慮離職,確實這樣的環境讓人哪怕是去下一家公司都拿不出可以和別人競爭的履歷。但是如果你的公司即將開展什麼工作或者剛談下來一個項目,那你這個時候千萬別選擇離職。一方面能參與整個項目,這對個人歷練是很有幫助的,你能鞏固一下自己的業務,而且一般作爲老員工你在這個項目裏起到的作用不會太小的。另外一點就是此時公司還少不了人,如果你這個時候離開可能會增加同事的工作量,對個人職業素養影響更加不好。

領導願意栽培你

或許你會因爲同事關係不融洽而選擇離職,又或許是加班那麼多年工資都不見長,但是隻要你的領導願意栽培你,還是建議你先不要離職。你先從這三個方面考量一下,你的領導有沒有能力培養你;他手下有沒有幾個親自培養出來的骨幹;有沒有跟你說過他的計劃並給你很多歷練的機會。要知道在月薪面前,領導的栽培更重要,因爲這纔是從本質上提高了你的行業價值。現實點說,你現在翅膀還沒硬,可能去一家新的公司只是會比現在月薪多一點點。閨蜜小景前段時間本來就要走的,然後被我們給制止了,因爲他的領導還挺器重她的,說要在年後提拔她帶團隊試試,那個時候不僅工資會變高,即便是她再理智,主管和員工,檔次也是不一樣的。

入職時間不久、能力不足

有些人只是嘴上天天說着離職不幹了,卻一直沒有勇氣走,歸根究底還是在個人競爭力上,自信的人可能直接就另謀高就了。覺得自己能力一般的人可能畏手畏腳,所以如果你自己覺得沒有特別的長項或者不能獨立開展業務的時候,就要收起自己的吐槽然後讓自己慢慢挺起腰桿。況且你真能挺起腰桿的時候,你的公司就願意給你加薪留住你了。

另外就是別頻繁換工作,這些都會隨着你的簡歷去下一家公司,誰也不願意招一個不安分的員工,剛投入心力把你培養的能勝任工作然後你就轉頭走了,這對公司來說並不上算。

跳槽是我們職場人經常掛在嘴邊的事,但是也是很多人敢想不敢做的事,如果你的工作符合這3點,小編真的不建議!

如果是這些情況就不要選擇離職了,如果自己入職時間不久能力不足,千萬不要離職,否則可能連下一份工作都不好找。不如先把自己能力提高。

是否離職要看具體情況?2

第一步辭職信怎麼寫?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TIPS:如果是個人主動離職,辭職信的遞交需提前三十天。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

第二步如何與上司面談?

首先應該選一個雙方都不是很忙的時間與你的上司面談。其次在面談開始時有必要感謝公司帶給你的成長與幫助,譬如由目前這份工作中獲得的經驗、從上司身邊學到的很多東西、公司對自己的培養教育、上司對自己的種種支持和幫助、公司給自己的較好待遇以及同事們的融洽相處等等。

然後再說你離職的決定。如果你不便說出離職或跳槽的理由,可以表達得圓滑一些。離職面談要傳遞的信息是:“我離職是爲了自己”而不是其他。不要提及你要走的不必要的細節,你離去是爲了自己的最佳利益。與此同時,把你事先準備好的一份簡短而又充滿溫情的辭職信彬彬有禮地送到上司手中。

TIPS:當下的“回頭草”吃不得。當你的上司試圖說服你留下來繼續爲他效力時,婉拒是比較合適的。因爲很有可能這個時候上司是嘗試拖延時間,以便公司儘快選擇新的職員接任你的工作。

第三步如何交接工作?

仔細認真地做好工作交接,將你良好的職業精神留在舊同事的記憶中。盡己所能完成你手頭上餘下的工作。告訴同事你在做什麼,哪些工作可以在你離職之前完成,哪些工作需要留待新接任職員完成,同時搞好與外界合作伙伴的交接,把接任者介紹給經常聯繫的業務單位和業務人員是你的責任。

TIPS:爲接任你工作的人留下一份備忘錄,讓他能夠容易接手,並迅速開展工作。

第四步人事手續怎麼辦理?

當你在這家公司的最後工作日到來時,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公司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公司,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公司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係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TIPS:提前做好年休假計算規劃,以免浪費。

離職過程經典問題解答

經典問題1:提交離職申請上級不批怎麼辦?

專家答覆:如果你是提前30天向公司發出辭職申請,相當於依法單方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上司不簽字批准,你也可以在30天以後離開原公司,並要求公司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給辦相關手續的話,你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公司履行法定義務,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如果員工與公司有未了的經濟糾紛,如未歸還辦公電腦,未歸還制服等,公司可以通過仲裁或訴訟等法律途徑主張自己的權利,但不能以此限制員工辭職。

經典問題2: 離職申請不滿三十天,急着想去下家公司怎麼辦?

專家答覆:可以與公司協商。注意兩個方面:第一與上司協商如何儘快完成工作上的交接;第二在與上司確認工作交接時間後,與人事部確認人事手續上的辦理時間(這一步也可以通過直屬上司來確認)。一般情況下,HR會對交接工作的時間和其他具體事項統籌兼顧,在儘可能不損害公司利益前提下辦理人事交接手續。

經典問題3:申請主動辭職,員工是否有權在公司答覆之前撤銷申請?

專家答覆:《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屬於一種形成權,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將書面通知送達給了用人單位,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均能發生法律效力。

既然辭職申請一經送達即能發生法律效力,就意味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不可隨意撤銷。因此,雖然員工遞交辭職書時,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還沒有實質性完成,但在公司已經收到辭職申請的情況下,除非得到公司的同意,員工無權單方反悔,撤回自己的辭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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