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離職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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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離職三部曲,其實,離職並不是一個敏感的話題,畢竟,事業和職業是人類的正常狀態,真的到了沒有解決辦法的地步,離職是一個機會,下面分享完美離職三部曲,來看看吧。

完美離職三部曲1

現在這個社會,很少有一個人能夠在一家公司做到退休,即使你願意,可能也有這樣那樣的原因,使得你不得不離職。 那麼在跳槽離職前要做好哪些工作,纔會讓雙方都感到好聚好散,沒有什麼遺憾呢。

以下就我個人離職前的心態以及交接準備工作和大家分享,跳槽的人在離職前分爲三個階段:

第一:初始階段,即剛剛產生想要跳槽的念頭,一般是在正式離職前六個月

這個時候,大多數人已經對公司產生了一定的想法,至少不讓自己那麼愉快,卻又不太好說出來,那是一種感覺,比如說好加薪不加薪;說好讓自己負責什麼卻又變卦;或者本該升職的卻沒有;更甚着有人看自己不順眼,處處與自己做對,使得工作的氛圍和環境已經和以前大不一樣,心中生出了自己該不該重新找個東家的念頭。這個時候離職的念頭還不是很強烈。

但與此種心情相配的工作模式:收拾不滿的心情,更加用心工作,同時整理工作檔案,比如屬於自己保管的財務歷年檔案進行編號整理;把以前沒有完善到底的各種事項全部完善。

完美離職三部曲

第二階段,離職前三個月:心中離職之心明確,開始尋找新東家。

這個時候,注意上班不要頻繁聊天,切忌工作散漫。同時整理自己所有的私人物品,我相信男TX私人物品不多,但女生的東西可能多些,比如象我自己是一個人一個辦公室的,衣物小玩意書籍以及其他雜物多到不可想象,沒辦法,這麼多年零零碎碎的拿到辦公室,自己根本不覺得,這些東西一定不能夠在遞交辭呈以後再拿,那個時候你如果大包小包的拿東西回家,你就會發現有人象看賊一樣看你,你拿什麼東西都會有人盯着。這種感覺很不好,讓人很是傷心,很影響心情。

在這個階段:同時整理自己的電腦工作文件以及私人電子文檔;該拷貝的拷貝走,該刪除的徹底刪除,該卸載的全部卸載;比如我是將所有文件轉入自己的筆記本電腦,包括所有工作郵件,在提出離職辭呈前已經使用私人筆記本電腦工作,而不用工作用電腦了。除了必要的工作文件會留在之前的工作電腦中,裏邊什麼都沒有,包括聊天軟件也全部卸除,電腦重新安裝。但這些工作都是正大光明自己逐步完成的,本來整理個人電子文檔也是工作內容嘛。沒有筆記本電腦的TX,建議購買至少4G的U盤使用。

第三階段:正式遞交辭呈,在指定日離職。就看你移交工作什麼時候可以完成。一般都是不超過一個月的。

在遞交辭呈之前,首先計算好自己遞交辭呈以後的工作量,製作清單的時間。這一點很重要,只有估算好離職時間,才能準確去新公司報道。

正規的公司一般交接時間都有至少一個月,那麼你可以慢慢製作移交清單。否則必須在提出辭呈以前就做好大部分移交清單,以防萬一讓你幾天走人。

完美離職三部曲2

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到底哪個更“划算”?

對於離職,很多人認爲,只要他們寫一封辭職信並遞交辭職信,他們就可以拋棄自己的孩子,忽視工作的轉移和各種手續,更不用說知道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仍有區別。

主動分離和被動分離有什麼區別?

賠償金

哪些離職需要公司賠償?

如果你在勞動合同未滿時主動辭職(我要搬/回家結婚/付太低/壓力太大),公司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但是,如果公司違反“遊戲規則”,被迫離職的員工可以依法申請賠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的權益。

5、安排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注意:

如果員工因工作原因生病或沒有受傷,他沒有資格從事這項工作,在培訓或更換崗位後仍然無法履行職責,他可以申請相應的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按一年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給予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計算;不少於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區級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員工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向僱主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應當是員工平均月薪的三倍。對他們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年。這裏提到的月薪是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工人平均工資。

完美離職三部曲 第2張

失業金

在什麼情況下,離職員工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根據法律繳納社會保障的員工離職後可享受失業福利,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符合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履行了一年的繳費義務。

2、沒有我的意願而中斷工作。只有當單位解僱你,單方面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或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報酬時,才能滿足要求。

3、失業登記工作已經完成,工作搜索的要求是可用的,他們願意接受職業培訓和專業介紹。

也就是說,自願辭職的員工無法領取失業救濟金。因爲他們被公司驅逐或解僱,或者公司沒有給你應得的報酬和待遇,最終解除了勞動關係,你可以申請失業救濟金。

如何計算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失業救濟金?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

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不滿一年五年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爲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爲18個月。

累計支付時間超過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24個月;

如果您在再就業後再次失業,將重新計算付款時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之前收到但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相結合,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

除了補償和失業福利外,我們還需要注意社會保障公積金的轉移和出境證件的發放。在大多數城市,撤回社會保障金的後果可以說是相當嚴重的,而且出境證明是求職的一個充分的基礎,所以兩者都不能少。

最後,它仍然是同一句話:離開不是結束,而是一個新的開始。

但建議大家不要輕易離開,尤其是經常跳槽的朋友,畢竟有一個傳說叫“跳槽三個月,變窮三年”,問問你是否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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