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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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建立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專案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週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月檢查:每半月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監管部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目的:制定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裝置――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裝置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範圍:公司所有裝置。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裝置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裝置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裝置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 2裝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裝置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1.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2、裝置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3、裝置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裝置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裝置“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裝置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裝置管理人員根據裝置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裝置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4.1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裝置、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裝置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裝置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裝置保養日誌,做好裝置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裝置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好
5、裝置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裝置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裝置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裝置大修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裝置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裝置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
6.1.2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
6.1.3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裝置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裝置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後於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裝置均可按照裝置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裝置報廢手續
6.2.1)由裝置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並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稽核,經副總經理批准、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裝置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後,採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裝置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裝置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幹,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准的基本程式執行。
7、嚴格執行裝置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裝置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裝置選購,裝置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式執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為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運營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銷售額的1.5%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運營條件的資金,安全運營費用優先用於安全運營措施的實施和為滿足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專案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並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應當用於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設施建設;
2、安全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運營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它與安全運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賬,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五、總經理對安全運營費用全面指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負責對安全生產基金進行統一管理,稽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賬,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辦負責稽核、彙總並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稽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彙總並建立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臺賬,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運營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佔,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企業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運營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一、電工屬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門業務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二、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三、用電裝置、設施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而且不允許超負荷使用。
四、電源導線不許纏繞和捆綁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
五、未經允許不得私接亂拉臨時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六、移動電源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護套線,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
七、電線接頭必須壓接牢固,並絕緣包紮良好。
八、膠蓋閘用於電源開關使用時,膠蓋閘內裝設與裝置負荷相匹配的保險絲或易熔片,不準用銅絲或鐵絲替代保險絲。
九、凡是電器(裝置)本身的電源線是三極插頭的,就應採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十、對用電炊事機械、裝置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禁止同一開關電器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裝置(含插座)。
十一、對漏電開關應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失靈的漏電開關應及時更換。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燈泡要用磁燈口。
十三、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十四、電氣裝置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雙人作業。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範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佈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彙總材料上報部長稽核後報安全部,經稽核後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稽核通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准。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型別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檢視、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式,報有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1.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於安全、可靠、長週期、滿負荷執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裝置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技術部門和裝置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執行進行監督、檢查、並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除錯,參與重大裝置事故的調查工作。
3.6裝置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裝置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校驗。
4.控制程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與建設專案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專案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範管理。
4.1.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式,並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採用先進的、安全效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和新材料,彙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裝置採購
4.2.1裝置的採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2.2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購。
4.2.3新增、更新裝置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新增、更新裝置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並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裝置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裝置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裝置進行管理。
4.3.3裝置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並記錄。
4.3.4裝置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錶、溫度計(表)、液位計、洩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4.3.6安全設施檢修後,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定相應安全設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定洩漏報警裝置。
4.3.9重大危險源應設定防晒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特種裝置嚴格按照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裝置檔案。
4.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裝置年檢計劃。
4.4.2特種裝置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並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5監視和測量裝置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視和測量裝置管理制度》管理。
4.5.1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裝置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並記錄。
4.5.2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裝置檢修計劃,並定期維護保養。
4.6電氣
4.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專案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4.7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7.1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裝置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執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裝置執行記錄;
c.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操作人員發現裝置、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所有備用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於傳動裝置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4.7.7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檔案、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厂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並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範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於全域性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域性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用電、系統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 1200元
2、其他局領導: 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員: 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 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 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域性不發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金額發放人身安全獎。
2、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域性不發人身安全獎,並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50%
(5)其它部門人員20%
(6)局領導 40%
3、發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人身安全獎,其餘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60%發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的90%發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責部門發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調查分析後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後,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並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於下年初兌現。生技科根據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後經主管局長批准,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多經部門獎懲兌現,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生人身事故貺額發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給半獎,若發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時減發並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時減半發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金獎懲兌現仍按原所在崗位執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按變更後的崗位兌現獎懲。
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單位負責人必須按程式及時、準確、完整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
二、發生事故後,要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1、輕傷事故,報告本部門負責人處理解決。
2、重傷以上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同時,立即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接到報告後通知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趕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主任並得到批准後,按國家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如實的向朝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報告。
3、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單位名稱、企業規模、單位地址、事故發生地地址、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絡電話。
4、發生事故後,單位負責人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記志,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不得偽造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不得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燬有關證據、資料。
6、事故發生後,立即成立事故調查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過程中,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擾、干涉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7、在事故調查期間,單位負責人不得擅離職守,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任何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舉報。
9、按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和通知接待單位及家屬;
10、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11、事故調查處理後,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採取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和相關人員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及時制定整改防範措施,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裝置、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打造平安縣,構建和諧社會,推動我縣鄉鎮、村莊平安建設紮實有效地順利發展,根據中央、省、市平安建設活動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平安建設實行等級化管理,由縣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管理,實行量化管理,確保平安建設活動深入進行。
第二章平安標準
第四條按照平安建設考核情況,將全縣各鄉鎮和各行政村分為“平安鄉鎮”、“不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不平安村莊”。其中“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各分為三級、二級和一級三個級別。
第五條三級平安村莊標準:
(一)、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0以上;
(二)、能堅持季節性治安巡邏;
(三)、調委會組織健全並能發揮作用;
(四)、刑事案件千人發案率低於千分之一。
第六條二級平安村莊標準:
(一)、刑事案件千人發案率低於千分之零點五;
(二)、能堅持季節性治安巡邏且規範有序;
(三)、調委會組織健全,能較好地發揮作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
第七條一類平安村莊標準:
(一)、刑事案件發案率為零;
(二)、能常年堅持規範有序的治安巡邏;
(三)、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8。
第八條各行政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為不平安村莊:
(一)、發生殺人、綁架、爆炸、搶劫、放火等嚴重刑事案件的;
(二)、發生“xx功”習練人員組織練功、發放反宣品、滋事等案事件的;
(三)、發生赴縣以上集體上訪或者發生越戰退伍軍人上訪事件的';
(四)、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火災的;
(五)、發生其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事件的。
第九條三級平安鄉鎮標準:
(一)、本轄區行政村中三個級別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60以上;其中一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30以上,二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20以上,三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10以上;
(二)、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低於萬分之八;
(三)、專職治安巡防隊伍健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5以上。
第條二級平安鄉鎮標準:
(一)、本轄區行政村中三個級別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75以上,其中一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35以上,二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20以上,三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20以上;
(二)、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低於萬分之三;
(三)、專職治安巡防隊伍健全,且能基本發揮治安防範作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
第十條一級平安鄉鎮標準:
(一)、本轄區行政村中三個級別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90以上,其中一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50以上,二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35以上,三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5以上;
(二)、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低於萬分之二;
(三)、專職治安巡防隊伍健全,且能常年堅持治安巡邏,積極發揮治安防範作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5以上。
第十一條各鄉鎮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評為平安鄉鎮:
(一)、發生兩起以上命案的;
(二)、發生“xx功”習練人員集體練功、大量散發反宣品、滋事案事件,被市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
(三)、發生赴市以上集體上訪或者越戰退伍軍人赴市以上上訪,被市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
(四)、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火災的;
(五)、發生其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事件的。
第三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條縣、鄉鎮各成立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負責對鄉鎮進行考核,鄉鎮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負責對本轄區內的行政村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平安建設建立活動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範圍。與綜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第十四條平安建設建立、命名活動每年度進行一次。平安村莊由各鄉鎮負責考核推薦,由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組織複核。平安鄉鎮由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負責考核推薦。
第十五條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均由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報縣委、縣政府命名。
第十六條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等級分類不搞終身制,一年一評比,一年一命名。
第四章獎懲
第十七條凡經過
考核評比,被評為一級平安鄉鎮的,由縣委、縣政府對該鄉鎮及綜合治理五職責任人予以獎勵;被評為一級平安村莊的,由縣委、線政府予以通報表揚,並由鄉鎮黨委、政府予以獎勵。
第十八條凡經過考核評比,當年未被評為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的,由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領導小組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或黃牌警告;連續兩年未被評為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的,由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領導小組給予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由於建設工程規模大、週期長、參與人數多、環境複雜多變,安全生產的難度很大。因此,通過建立各項制度,規範建設工:程的生產行為,對於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為進行了全面的規範,確立了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現階段正在執行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措施計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裝置、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預評價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專案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並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況應有記錄。
(3)專案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職責,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專案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築、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訊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並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專案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1萬m2以下工程1人;1萬~5萬m2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m2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裝置、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嚴格規範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其他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裝置、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該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檔案、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過程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章“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內容如下:
(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責令立即排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可以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委託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一般包括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1.企業領導的安全教育
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
(3)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的安全教育
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專案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本系統安全及其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
3.行政管理幹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
(3)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
4.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病知識、安全檔案;(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員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j里程序;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及技能、職業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識;
(2)本企業、本班組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4)典型事故案例;
(5)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的定義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裝置、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2.特種作業的範圍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的範圍主要有(未詳細列出):
(1)電工作業,包括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包括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釺焊作業;
(3)高處作業,包括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製冷與空調作業,包括製冷與空調裝置執行操作作業、製冷與空調裝置安裝修理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是:
(1)年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群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三)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種形式。
1.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通常是指進廠、進車間、進班組三級,對建設工程來說,具體指企業(公司)、專案(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班組三級。企業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企業新員工須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1)企業(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2)專案(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專案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內容包括工程專案的概況,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生產事項,典型事故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效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2.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時的安全教育
(1)企業(或工程專案)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員工和有關人員,使其瞭解新工藝、新裝置、新產品的安全效能及安全技術,以適應新的崗位作業的安全要求。
(2)當組織內部員工發生從一個崗位調到另外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為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企業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和要求。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無論何種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經常不斷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安全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要通過採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等。
五、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它是企業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著積極作用。
(一)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
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應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發生、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內容,具體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是預防企業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的各項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訊號裝置和防爆炸裝置等。
2.職業衛生措施
職業衛生措施是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職業衛生環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塵、防毒、防噪聲、通風、照明、取暖、降溫等措施。
3.輔助用房間及設施
輔助用房間及設施是為了保證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所必需的房間及一切設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和冬期作業取暖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
安全宣傳教育措施是為了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材、圖書、資料,安全生產展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訓練設施,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的研究與實驗等。
(二)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的依據
(1)國家釋出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和標準;
(2)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問題;
(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採取的措施;
(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革新專案和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一般步驟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以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工作活動分類;
(2)危險源識別;
(3)風險確定;
(4)風險評價;
(5)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6)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充分性。
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定時間後,應當按照規定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對於未經培訓考核,即從事特種作業的,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複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複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複審或者延期複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陛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裝置、材料淘汰制度
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裝置和材料。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佈。”本條明確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於
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利於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裝置更新。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需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哪些是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並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佈。對於已經公佈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不得繼續使用此類工藝和裝置,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九、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這是對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能夠有效防止不合格機械和設施投入使用;同時,還有利於監管部門及時掌握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情況,以利於監督管理。
進行登記應當提交施工起重機械有關資料,包括:
(1)生產方面的資料,如設計檔案、製造質量證明書、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證明等;
(2)使用的有關情況資料,如施工單位對於這些機械和設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況、作業人員的情況等。
監管部門應當對登記的施工起重機械建立相關檔案,及時更新,加強監管,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單位應當將標誌置於顯著位置,便於使用者監督,保證施工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制度是清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企業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採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二)安全檢查的方式
檢查方式有企業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的日常巡迴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班組自檢、交接檢查,不定期檢查等。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檢查“三違”和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檢查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已達標專案,未達標專案,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安全隱患的處理程式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隱患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工。應按照“登記一整改一複查一銷案”的程式處理安全隱患。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關於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此作了相應的規定。(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建築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為:“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條是關於發生傷亡事故時的報告義務的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是及時組織搶救的基礎,也是認真進行調查分清責任的基礎。因此,施工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不能隱瞞事故情況。
20xx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十二、“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專案(工程),技術改建專案(工程)和引進的建設專案,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專案概算”。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經過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工程專案完成後,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竣工檢驗;建設工程專案投產後,不得將安全設施閒置不用,生產設施必須和安全設施同時使用。
十三、安全預評價制度
安全預評價是在建設工程專案前期,應用安全評價的原理和方法對工程專案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預測性評價。
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重要手段,是企業施科學化、規範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礎。科學、系統地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不僅直接起動了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減少事故發生的作用,有利於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7妒手,麗且有利於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加強財不安全狀況的治理、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產風險。
十四、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02003年5月23日建設部公佈了《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E20xx]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範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定,明確了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範圍應當覆蓋工程專案。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檔案(以下稱安全臺帳)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安全臺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臺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單位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範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安全臺帳由各生產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二、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分門別類,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裝訂成冊,編寫相應的目錄。
三、各生產單位安全臺帳資料分為以下幾大類:
1、責任書: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機構設定的檔案、安全組織網路圖、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車間主任(工區、段、隊)長、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制度檔案: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檔案。
3、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4、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影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臨時工)三級教育資料。
6、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宣傳培訓教育活動情況資料。
7、機械、電氣等裝置管理資料(含裝置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8、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9、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臺帳資料(如有則建立)。
10、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事故記錄和報告資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材料。
11、安全裝置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臺帳(附票證影印件)。
四、以上安全臺帳統一採用a4紙格式,各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終臺帳裝訂成冊儲存。
六、公司對各部門安全臺帳的建立落實情況督促和監督,並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季進行一次。
1範圍
1.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部DL40891)。
2.2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國電發[20xx]3號)。
2.3 《國務院關於特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電發[20xx]311號)。
2.4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國電總[20xx]478號)。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歸口安監股管理。
3.2生產單位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按各自職能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級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4全體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各級領導在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和對策,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2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一票否決,對幹部晉級和單位評優,資質評審中,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標必須人人熟悉,各單位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
4.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現場崗位的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45安全生產必須正圈理好“四個關係”,做好安全為主體,作好檢修消卻工作,加強對裝置的維護管理,嚴禁裝置帶病或超銘牌出力執行,以確保裝置的安全穩定執行。
4.6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對待生產中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分析報告工作,同時要做好事故,障礙資料的歸檔工作。
4.7安全教育管理
4.7.1為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感,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以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長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對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公司,股室,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7.3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安監股協助進行安全教育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並經考試合格。
4.7.4離開執行崗位三個月以上的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裝置系統,熟悉執行方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後,才能再上崗工作。
4.7.5各生產崗位的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有關觸電現場急救,心肺復甦和緊急救護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對參加本公司工作的臨時工,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相關部門的安監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
4.8安規考試管理
4.8.1每年的安規考試規定在4月份進行。
4.8.2公司安規考試由安監股組織命題,全公司統一時間進行閉卷考試。
4.8.3安規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為76分,考試不及格者,限定在1個月內補考合格,補考不合格者下崗1個月,舞弊者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下崗1個月。
4.8.4從事特種工作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並持合格證上崗。
4.8.5安全監察機構:公司設立二級安全監察機構,即公司,股室二級安全監察機構。
4.8.6安全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能堅持原則。
4.8.7安全活動規定:股室安監員應做好記錄,活動保質保量,防止走過場,要結合實際,以及不安全隱患等進行討論,記錄要工整,每次發言人數不少於60%人/次。
4.9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
4.9.1“三措”計劃,應在每年的6月份前編制完成。“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組織生技,安監和有關部門提出,由生技股,安監股負責彙編:“安措”計劃由各生產單位提出,安監股負責彙編:“三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准後執行。
4.9.2各生產單位每年5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單位的“兩措”計劃,並報生技股,安監股。部門,單位不能實施的計劃,需報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計劃實施,於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監股分別制訂“三措”計劃報州局。
4.9.3因資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響本年度部門,單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計劃內容,在下年度“三措”計劃中列入完成。
4.9.4生產副經理,安監股,生技股和各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安監員應經常檢查監督“三措”計劃的完成情況,公司每季進行一次檢查,生產部門每月對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公司將對“三措”計劃未完成的單位,部門,按省公司(1997)148號文《關於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進行處罰。
4.10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必須嚴格執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湖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以及其他規定。
4.10.2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4.10.3各級領導和安監人員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類事故,障礙統計標準。
4.10.4事故發生後,必須迅速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事故蔓延擴,安監人員和事
故調查人員應迅速奔赴現場組織調查,蒐集事故原始資料,未經相關公司領
導和安監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事故現場。
4.10.5凡發生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值排程彙報,並向相關領導和安監股報告,
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在下班後離開事故現場前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發生重裝置事故的調查,由經理組織安監,生技及相關股室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經理擔任組長,主持調查工作。
4.10.7凡發一般裝置事故,由生產副經理組織調查。發生的未遂事故,一類障礙(非責任的),二類障礙由股室領導組織調查。
4.10.8凡發生輕傷事故和一類責任障礙,安監股組織調查,主持召開分析會,責任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監員及有關人員參加;性質嚴重的輕傷事故的調查,由安監,生技,工會等相關人員參加。
4.10.9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安全員應綜合寫出事故,障礙分析書面材料報公司安監股,安監股綜合填寫報表報上級安監部門。
4.10.10事故,障礙發生後,責任單位要召開分析會,無故拖延或逾期不報者,安監股有權對其給予處罰(處罰依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4.11安全報表管理
4.11.1安監股必須按州局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各種安全報表,次月的1日用電話或傳真報安全監督部。並按照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填報下列卡片,報表報送安全監察部:事故(障礙)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統計卡片,違章下崗統計表,雙票合格率統計票。
4.11.2安監股必須按上級要求,及時,準確填報人身事故報表,每月初報出。
4.11.3凡發生裝置事故,人身傷亡事故,障礙的單位,必須及時報告安監股。月內交書面報告。
4.11.4對發生裝置事故,障礙,人身事故的單位,隱瞞不報者按相關規定加倍處罰。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專案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3、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一般公司都會制定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參考。
1目的
確保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加強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的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保證企業達到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定西昌飛各單位安全生產經費使用的管理
3職責
3.1站長
3.11負責安全生產經費的審批
3.12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並對因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後果負責。
3.3安全科
負責編制生產工藝和生產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4財務科
3.41負責安全費用計提和使用的管理,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準確支付
3.42監督檢查生產單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是否做到專款專用及合理使用
3.5辦公室
3.51負責安措專案預算費用的合適和審批
3.52負責安措專案的發包和實施
4工作程式
4.1足額提取經費依據
4.2專款專用管理
安全費用應用於以下規定範圍
4.2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建設
4.22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支出,其中:
a)安全裝置設施:綜合防護、機電裝置、供配電系統、裝載運輸系統等:
b)道路交通運輸安全裝置設施:運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工具附屬安全裝置等。
4.23配備必要的緊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4.24安全生產檢查、驗收與評估、評價支出
4.2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4.26員工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及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4.27員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防暑降溫支出
4.28安全獎勵基金的支出
4.29工傷保險費用
4.2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3專門賬戶管理
4.31財務科應將安全生產經費納入礦裡的財務計劃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莊戶核算,專項用於安全生產,不得挪用。年度結餘下班年使用,當年計劃提取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32財務科建立《計劃提取的安全費用使用臺賬》、《安措專案開支情況表》等臺賬,每月根據安全經費到位情況形成記錄,保證專款專用,形成《安全投入臺賬》
4.4安全費用的財務處理
4.41對計劃提出的安全費用,分別在“製造費用”和“長期應付款”科目下設“安全費用”二級明細科目,專戶核算安全費用的計劃提取與使用。
4.42從安全費用中形成的資產,安全費用應當納入相關資產價值
4.43執行新會計準則後,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準備計劃提取安全費用,計入生產成本,同時確認負債,計入“長期應付款”科目
4.44在定期的財務報告中,披露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4.45安全措施計劃的編制要求
4.51各單位依據風險評價結果、法律法規要求、合理話建設以及安全生產需要等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措施計劃。編制本單位需要整改的年度安措專案和費用,報送安全部審批
4.52安措專案由安全科彙總,每年年底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稽核、論證、確定年度安全所需的投入,形成《安全技術措施專案計劃表》報礦領導批准後執行
4.53因生產需要立即進行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安全科、生產科室等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相關部門現場對風險進場評價,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形成紀要報礦領導批准後實施
4.54安措專案的費用由辦公室稽核、審批
4.55為職工辦理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和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再安全費用中列出
4.6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
4.61依據風險評價的結果為以下幾個方面投入安全措施費用: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及標識,安全獎勵、安全教育培訓,工傷保險、應急裝置設施、事故預防、在確定安全經費投入時進行充分的論證。
4.62在制定規定的使用範圍內,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於盲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4.63已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應當繼續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但其使用範圍不再包含安全生產方面的用途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4、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效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4、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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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產品理膚泉特安系列效果如何,理膚泉特安系列產品介紹
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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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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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盆栽牡丹安全度夏 夏季管理應做好三防
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水醫學產業分會成立籌備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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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旅遊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資金安全管理制度
變更安全管理制度
電熱毯安全嗎 要選購合格產品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泵房安全管理制度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