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需要請律師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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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需要請律師麼,仲裁在我們生活中還是比較常聽見的一種法律維權方式,一般當我們發生勞動爭議時,如果打不成協議,就會通過仲裁來決定,以下了解仲裁需要請律師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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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勞動仲裁是律師的一項業務範圍。是否聘請律師,取決你對法律的瞭解程度和你的經濟條件。

請律師需要多少錢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員工和企業會產生勞動糾紛,並申請勞動仲裁,不過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勞動仲裁律師費是多少,費用如下,

1、聘請律師的訴訟費是根據要委託人的訴訟管轄地點、委託人的案件證據是否充足及複雜程度工作任務量的多少再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機構規定的案件的委託收費來評估律師費的。訴訟費由原告預交,判決後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沒有完全勝訴的,則按比例承擔。

仲裁需要請律師麼

2、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託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3、上述費用僅爲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仲裁需要請律師麼2

勞動仲裁有用嗎?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可以的,建議依法保障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不收費,你直接去就可以,到時候諮詢怎麼辦。

(一)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二)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仲裁需要請律師麼 第2張

(四)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五)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六)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並將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七)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後,認爲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准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仲裁需要請律師麼3

一、對勞動仲裁提起訴訟的期限是什麼

1、用人單位對以下情形的'裁決不服,不能起訴;勞動者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2、其他情況下,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

仲裁需要請律師麼 第3張

二、勞動仲裁流程

申請、受理、開庭、調解、裁決。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之間存在矛盾糾紛的情況下,應當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機關會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調解,做出仲裁意見。如果一方不服勞動仲裁結果,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在規定的期限內,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對提出的勞動訴訟案件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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