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

本文已影響6.55K人 

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檢察院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這個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當事人無罪的話就不用籤,但如果確定當事人有罪的話就一定要進行籤,以下分享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的具體內容。

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1

一、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

認罪認罰書還是簽了比較好。

根據法律規定,認罪認罰,如果是自己真的犯了罪,籤認罪認罰比較好,這樣可以依法從輕處理,如果不認罪認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肯定會從重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 對於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採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爲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的;

(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

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

(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

二、簽了認罪認罰書能申請緩刑嗎?

這還要看涉嫌的罪名和犯罪情節,認罪認罰只是從輕處罰的一個情節,甚至都算不上重要的情節,主要還是由犯罪種類及犯罪情節決定。故意殺人罪,認罪認罰也是不可能判處緩刑的。

《刑法》第72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認罪認罰的罰金是多少?

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認罪認罰的罰金的標準,所以具體的金額還是由法官根據犯罪情節來進行衡量。認罪認罰只是對犯罪量刑從寬處理沒有涉及罰金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認罪認罰的罰金主要是由人民法院確定的,申請緩刑與籤認罪認罰書沒有太大的關係,只要是符合緩刑的條件都可以申請,比如正在懷孕的婦女或者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

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2

醉駕簽署認罪認罰的,可以認定爲具有悔罪的表現,法院會依據檢察院的量刑意見,一般會判處犯罪嫌疑人緩刑。根據相關規定指出,對於具有法定減輕情節的.,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

法院會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性程度等方面考慮,依法減輕犯罪嫌疑人的處罰;而對於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但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的量刑幅度中從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中就有提出,對於認罪認罰的案件,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的時候,對於檢察院的指控罪名和量刑的建議,人民法院應當採納。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話,則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爲並不構成犯罪,或者是不應當追求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自己的意願認罪認罰的;

(三)被告人對於指控的犯罪事實持否認態度的;

(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跟審理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的影響公證審判的情形。

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 第2張

醉駕認罪認罰最好不要籤

醉駕認罪認罰具結書是自願簽訂的,如果不願意也可以不籤,並沒有醉駕認罪認罰不要籤的說法。因爲承不承認醉駕的後果都是一樣的,交警會通過抽血檢驗來確定犯罪嫌疑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含量超過80mg/100mL就算醉酒駕駛了。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會弔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經過法院的判決後會依法處拘役並處罰金;而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後,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重新申領駕駛證後也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3

一、涉嫌醉駕認罪認罰最好不要籤具結書嗎?

嫌醉駕籤認罪認罰具結書是自願的,不願意籤可以不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

(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形。

二、涉嫌醉駕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涉嫌醉駕不認罪可以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醉駕認罪認罰書籤好還是不簽好 第3張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醉駕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籤不籤認罪認罰具結書都不是必要的,事實上,在醉駕的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主動認罪認罰反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量刑,不過,人民法院不會因爲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就故意加重量刑。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